Martin著名的萬年金字招牌"超渾厚的低頻"表現、木吉他經典。
提起木吉他
Martin 這個名字通常是第一個被想到的品牌,
這個擁有近200
年歷史的吉他巨人,創立於1833 年的紐約市


創辦人是德國製琴師 Christian Frederick Martin

每把 Martin 吉他的琴頭上刻的 C.F. Martin 就是他名字的簡稱,
始者 Christian Fredrick Martin,1796 年生於德國的易北河畔。他去到音樂之都維也納,成為製作小提琴及吉他的名匠老約翰的入室弟子。(舒伯特很喜歡用老約翰製作的提琴。)在維也納結婚後,小馬丁回到故鄉,取得了正式的吉他製造的許可。
二十多歲時曾到維也納向當時非常有聲望的製琴師 Johann Stauffer 拜師學藝,在回到德國之後 C.F.Martin 投入製琴事業,但當時德國的提琴協會對於木吉他製造業進行強烈的打壓,C.F.Martin 在德國的事業並不順遂,於是他在 1833 年舉家搬遷至美國紐約。最早的Martin琴頭上
有“EST.1833”的字樣,所以人們普遍認為,他移居到美國的時間是 1833 年。


Martin吉他也從那一年開始正式掛起招牌,真正讓 Martin 吉他奠定基礎的是 1840年代,C.F.Martin 所發明的 X-Bracing,也就是在面板底下黏貼兩條交叉成X型的木條,藉以強化面板張力,這個發明讓 Martin 吉他擁有明亮的高頻以及強烈的厚重低頻,時至今日,這個發明幾乎在每一把吉他上都能看到,這也是 Martin 吉他能屹立 200 年的原因之一。Martin 官方網站
 
一個半世紀以來,MARTIN吉他公司一直被公認為是世界上最好的樂器公司。在傳統的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下,MARTIN吉他反映的是家族六個世代吉他製作的精湛工藝。


1834年在紐約哈得遜街 6 號,開辦了他的第一家吉他店。 1839 年,經友人推薦,又移居到賓西法尼亞州。從 40 到 50 年代,馬丁主要致力於琴腔的內部設計。他在表板內側添加了 X 型力木,這比以往的扇型設計更具強度。馬丁琴的型號,多是以羅馬字或數字來表示。1850 年生產的系列是用 3,2-1/2,2,1 這四種數字表示的。1854 年,琴的尺寸開始統一。增添了 0 以及更低的 5,4,3 型號,1877 年,才出現 00 型。


型號設定的過程是從1856年的17,20,23開始,至列印琴身號的1898年出現的五種型號(17,18,21,28,40)。值得一提的是1916 年的一項產品對今日吉他產生了重大影響。當時,馬汀為紐約的一家琴行生產系吉他,聽取琴行的建議,開始為歌手專門設計大琴體的吉他。琴體前所未有的大,以英國戰艦命名,被簡稱為D型。

後生產出了以雲杉、紅木為琴身,12 品的 111,222,333型。但實際上,1931 年,公司才開始生產馬丁牌的 12 品琴,當時的 D-1 和 D-2 型即後來的 D-18 和 D-28的前身。D型幾乎已成為吉它的代名詞,琴身的形狀也成為了木吉它的標準。


在多姿多彩的歷史發展過程中,MARTIN公司成功的適應了產品設計,推廣及製造方法的改進變革。儘管經歷了許多變革,C.F.MARTIN從未改變對品質的最初承諾。
 
 
A Word With Chris: Martin Tradition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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